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国家数据局网站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在前期组织申报基础上,国家数据局近日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