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律师“蔡雅奇刑法”发布微博图文,提到一桩名为南昌“锜某某强奸案”的案件,引发热议。自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以来,不少网友联想到曾经的南昌“锜某某强奸案”,使得该案件在社交平台再度引发热议与争论。
南昌“锜某某强奸案”曾因其判决结果在法律界引起激烈争论。判决书显示,锜某某因涉嫌强奸罪,2022年5月10日被监视居住。一审过程中,男方姐姐提供了录音、监控视频和聊天记录,称事发前两人关系亲密,且女方多次主动挑逗,在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中也存在主动行为,推测是由于事后男方拒绝确认恋爱关系而遭到报复。公诉人则认为上述证据属于非法取证,无法作为证据,并采用女方事后声称抑郁等心理状态相关证据。最终,锜某某一审被判六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后,“南昌锜某某强奸案”重回人们的视线。作为“南昌锜某某强奸案”辩护律师的何智娟律师在微博上表示,翻看了审判长答记者问后,才知道“订婚强奸案”二审本有改判缓刑的机会,回想起之前辩护的南昌强奸案,当时也同样面临辩护策略的选择,不免唏嘘。
针对网络对“南昌锜某某强奸案”的争议,多位业界律师进行了分析解读。付建律师认为,此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法院认定女方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事后拒绝确认关系,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将“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直接等同于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存在争议。此外,证据采信也存在问题,法院对男方提交的证据采信度低,反而依赖女方事后声称抑郁等心理状态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