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闫丽君 通讯员 芝公宣 实习生 曹宇涵
4月16日,从芝罘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南山路派出所在工作中检查发现,芝罘区芭娜娜酒吧为达到招揽客人、增加盈利的目的,为酒吧内的跳舞、陪酒女性提供场所和条件,向到场所的客人提供跳舞及陪酒等服务,从中营利。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芝罘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场所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常态化清查行动,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4月9日,毓璜顶派出所对辖区12家足疗店、按摩店等娱乐场所开展治安检查,其间,民警实地查看各家场所现实经营状况、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其在公安机关报备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黄赌毒”及其他违规经营行为,对店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2处安全隐患现场整改。
4月6日,世回尧派出所对辖区6家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其间,民警重点对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以及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细致检查,未发现问题隐患。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安全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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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