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汨罗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建设中路泉水巷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屡教不改的“酒驾惯犯”罗某。这是罗某半年内第二次因酒驾被查处,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700元。无独有偶,弼时中队近日也查处一名第三次酒驾的违法人员童某某,其因涉嫌醉驾将面临刑事追责。
半年内两次酒驾被吊销驾照
经查,罗某(男,39岁,新市街道团山社区居民)曾于2024年9月3日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5年3月10日22时许,其驾驶证刚解除暂扣一周,他便再次饮酒后驾驶湘FAXXX7小型客车被查。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经司法鉴定确认为51.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交警部门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