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局长钟自然获刑13年受贿与泄密数罪并罚!2025年4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受贿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钟自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间,钟自然利用其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6万余元。2019年,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将机密级文件交予不应知悉者阅看和保管,情节严重。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钟自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